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8 【字号: 小中 大 】
(中国天文学会第十四届二次理事会审批通过) 一、候选人 候选人应为在天文学科学技术研究中取得突出成果的,而且该项成果主要在国内完成,年龄在四十岁以下(包括四十岁,以奖励实施当年为准)的年轻中国籍天文学家。 二、提名人 提名人由评选委员会推荐并由中国天文学会批准邀请的有学术成就、有判断能力的一批天文学家担任,包括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天文的院士、中国天文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负责人、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奖人、历届黄授书奖、张钰哲奖获奖人、按需要由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特邀的提名人。评选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能做提名人。 三、提名 提名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个人签名的正式提名表一式十份(表见附件)。评选委员会委员作为提名人在上述指定的期限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提名表。所有提名均为提名人个人的提名。提名须保密。 四、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委员组成需考虑学科分布,并适当兼顾地域分布。评选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不能成为获奖候选人。 五、评选 评选委员会对正式的获奖候选人,根据其研究成果,进行独立、公正的评审,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超过半数者为当年的获奖人;没有过半数者,当年该奖即为空缺。 如果超过一名涉及该项成就而合得一奖,则评选委员会应就奖金分配做出决定。 评选过程保密;评选结果在公布前保密。 评选委员会应对获奖人拟定获奖突出成果的扼要叙述。 六、日程 1、评奖当年的8-10月份在中国天文学会网站上、中国天文学会简讯上发布征集黄授书奖提名的公告,并公布当年评选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历届黄授书奖获奖人名单;同时由中国天文学会秘书处向提名人寄出正式提名表及有关文件。 2、10月31日为提名的截止日期。 3、12月31日前评选委员会评选出当年黄授书奖获奖人,报送中国天文学会核准。 4、在当年中国天文学会学术年会上向获奖人颁发奖金及奖状,并邀请获奖人作大会学术报告,在学会网站上公布获奖信息。 七、评选委员会活动开支由中国天文学会支付。 八、评选委员会日常事务由中国天文学会秘书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