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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文学会张钰哲奖章程 (经中国天文学会十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2008年3月) 一、宗旨 为纪念张钰哲先生,促进中国天文学的发展,鼓励并表彰在天文学研究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天文学家,中国天文学会特设立张钰哲奖。 二、奖金的来源 中国天文学会设立专项基金,并接受海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三、奖励范围、名额及奖金数额 张钰哲奖每两年颁发一次,授予在天文研究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一名中国天文学家,其获奖工作主要在国内进行。奖金为五万元人民币。 四、评选委员会 评选委员会由学会聘请不少于五名天文学家组成,每届二年,连任期最长不超过三届,每届更换一至二名,新任委员可由上届评选委员会建议,由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每届评选委员会主席由上届一名委员担任,以保证评选委员会工作顺利进行。 五、评奖程序 1、中国天文学会会员均可推荐获奖候选人,并提供正式的书面材料,评选委员会不接受自我提名。 2、评选委员会对正式的获奖候选人,根据其研究成绩进行认真评审,经无记名投票,过半数者为当年的获奖人,无过半数者,则当年暂付阙如。 3、评选结果报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由中国天文学会颁发奖金及奖状。 六、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中国天文学会常务理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