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6-13 【字号: 小中 大 】
各专业委员会、各单位会员: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3〕53号)(附件1)的要求和《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科协发组字〔2023〕18号)(附件2)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附件3)的相关说明,中国天文学会组织所属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资格与工作要求 1.天文学会的各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可以向学会推荐院士候选人,所推选的候选人必须为中国天文学会会员,名额不作限制,但应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中国天文学会不受理个人的推选申请。各单位推荐(提名)候选人,应征得其本人同意。 2.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推选程序及推选工作要求等详见通知(附件1)和实施办法(附件2),请各单位按要求实施。 3.为保障推选工作的组织开展,中国天文学会制定《中国天文学会2023年推选工作方案》(附件4)和《中国天文学会2023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附件5),规范本学会的具体推选工作;同时将成立推选工作专家委员会、材料审核小组、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推选工作,并向中国科协报送推选结果与相关材料。 二、候选人材料提交方式 1.候选人所在单位联系学会获取推荐码。“推荐码”是建立推荐(提名)关系的重要标识,由中国天文学会发放给候选人。具体操作流程见工作指南(附件3)。 2.候选人于6月30日前注册并登录“中国科协智慧评审系统”(https://kecaihui.cast.org.cn,以下简称智慧系统)在线填写有关内容,凭“推荐码”提交至推选单位(中国天文学会),并报送必要的签字盖章纸质材料(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 3.推选工作专家委员会完成评审后,中国天文学会于7月15日前向中国科协提交推选结果与相关材料。中国科协按照有关规定向两院推荐院士候选人。 三、候选人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PDF格式电子材料包括: 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其他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合计小于100MB; 附件2.被推荐人当前有效的中国国籍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被推荐人还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并填写《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被推荐人国籍情况说明》;台湾省的被推荐人须提供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申明); 附件3.《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的代表性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一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附件4.主要论著目录; 附件5.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附件6.获奖(5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10项以内)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须签字盖章,具体以系统模板为准); 《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对候选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作风学风等情况进行把关,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签字盖章的《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1份、《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1份(模板见附件6)。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通过智慧系统在线填写。附件材料通过智慧系统上传,包括: 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4项); 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不超过6项); 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不超过6篇、册); 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6篇、册)。 (2)候选人向推选单位提交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包括:《提名书》个人声明、所在单位意见签字盖章页一式4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关于严肃院士增选纪律的“八不准”》1份,候选人签字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防止说情打招呼办法》1份;候选人自我介绍配音PPT(WMV格式,严格限制不超过15分钟)、不含配音PPT的电子版光盘1张及PPT打印稿一式2份,并附候选人单位保密部门审核盖章的PPT不涉密证明、《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1份(模板见附件6)。 (3)如果候选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须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候选人为台湾省的专家,须在《提名书》的“在工程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声明。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完全一致。 2.各单位请于6月30日之前完成在线提交工作。纸质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中国天文学会(以邮寄日期为准)。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截止日期后报送材料,推荐无效。 五、联系方式 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小组联系人:张旸、谢洁 联系方式: 电话:(025)83332036,Email:cas.nj@pmo.ac.cn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元化路10号 紫金山天文台 谢洁 18761641383 附件目录: 1.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23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 《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 3. 《中国科协2023年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指南》 4. 《中国天文学会2023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方案》 5. 《中国天文学会2023年推选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 6. 《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中国天文学会 2023年6月13日 (注:如需要通知中的附件,请联系相关的单位会员) |